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

三分之一原则

在2007年11月19日的那晚, 我在夜市买了三颗柿子.

隔天我分一个给吟, 并在MSN放上这样的标题: 三个分你一个…

没多久, 四爪猴就这个标题跟我聊了一下, 以下是内容大意.

四爪: 你为什么换这个标题啊?

我: 噢! 我买了三个柿子, 分了一个给我喜欢的人.

四爪: 那标题有什么意义?

我: 她现在只是我喜欢的人, 还不是我的女朋友. 有好的东西, 我也很想跟她共享. 但是我只能分她三分之一.

四爪: 为什么只能分她一个?

我: 如果三个分一半, 分不了. 分她两个就太多了, 超过了一半, 就会失去自我, 所以我只能分一个. 毕竟我们现在还没有走在一起, 我不能付出太多而失去自我. 这是我的三分之一原则. 若我们走在一起了以后, 这个原则就不适用了.

四爪: 想得很对啊! 我觉得很对!

我: 哈哈! 真的吗?

四爪: 只是你从分柿子想到这么多 就觉得比较强.

我: 哈哈! 不会吧?

四爪: 嗯, 你比较强.

我相信, 也确定, 吟当时一定不知道我放那个标题的意义.

14.05.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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